新快報訊 記者陳慶麟報道 歐盟“雙反”達成和解不到一年,中國光伏企業(yè)再度面臨“雙反”危機。6月3日,美國商務部初步裁定從中國進口的晶體硅光伏產品存在補貼行為,并要求對相關中國出口廠商征收保證金。這是繼2012年對中國光伏產品征收“雙反”關稅后,美國針對中國光伏企業(yè)的第二次“雙反”調查。拓日新能董秘劉強認為,這次“雙反”打擊從大陸經臺灣繞道進入美國本土的太陽能產品,無疑封堵了國內企業(yè)出口美國的最后道路,促使企業(yè)加碼中國國內市場。
擴大調查范圍引爭議
美國商務部的初步裁定指出,中國出口到美國的晶體硅光伏產品獲得超額政府補貼,補貼幅度為18.56%至35.21%,遠高于2012年裁定的14.78%至15.97%的補貼幅度?;谘a貼幅度的初裁結果,美國商務部將通知海關對中國出口的上述產品征收相應保證金。根據(jù)程序,商將于7月底對此案作出反傾銷調查初裁,然后于8月中旬作出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終裁。
這是美國對中國光伏企業(yè)的第二次“雙反”調查。2012年,美國對華光伏產品“雙反”終裁落地,美方將針對中國相關生產和出口企業(yè)征收介于18.32%至249.96%的反傾銷關稅,以及介于14.78%至15.97%的反補貼關稅。但與2011年發(fā)起的對華光伏產品首次“雙反”調查相比,此次調查范圍進一步升級,產品范圍從光伏電池擴大到光伏組件、層壓板、面板等,產地范圍從中國大陸擴展到中國臺灣地區(qū)。
對此,中國商務部表示強烈不滿。中國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負責人昨日表示,今年年初美方無視事實及法律依據(jù),適用相互矛盾的原產地規(guī)則,對中國同一光伏產品再次啟動調查,并做出高稅率初裁裁決。美方對中國產品進行限制的做法,是對貿易救濟措施的濫用,保護色彩十分明顯,勢必使中美光伏貿易糾紛再度升級。“頻繁采取貿易救濟措施不能解決美光伏產業(yè)自身發(fā)展問題,希望美方審慎處理此次調查,盡快終止調查程序。”
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副秘書長孫廣彬也指出,美國發(fā)起第二次“雙反”調查,主要針對的是采購中國臺灣地區(qū)和市場經濟第三國電池在中國大陸組裝的組件。而根據(jù)美國商務部上一輪“雙反”調查中認定的結果,“電池片的原產地決定了組件的原產地”。按照相同邏輯,此次被調查的組件并不屬于中國大陸原產地。
美國市場或被堵死
中國各界對擴大調查范圍反應如此強烈,是因為將調查范圍擴大是這次“雙反”的致命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