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規(guī)劃進一步提出到2015年實現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降低17%的目標。作為約束性指標,該指標將分解落實到各省。
《“十二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在各地節(jié)能分解目標的基礎上,綜合考慮了各地“十二五”能源消費結構變化、可再生能源發(fā)展狀況和森林碳匯潛力等因素。
2014年9月19日,國家發(fā)改委發(fā)布了《國家應對氣候變化規(guī)劃(2014-2020年)》,規(guī)劃要求,到2020年,中國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行動目標全部完成。其中包括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到15%左右,森林面積和蓄積量分別比2005年增加4000萬公頃和13億立方米。
2014年11月12日,中美兩國領導人正式發(fā)表了《中美氣候變化聯合聲明》(如下所示),宣布了兩國各自2020年后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目標:中國計劃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且將努力早日達峰,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20%左右;美國計劃于2025年實現在2005年基礎上減排26%至28%的全經濟范圍減排目標并將努力減排28%。同時,雙方還確定了在低碳、環(huán)保、清潔能源等領域開展一系列合作項目。
2014年12月15日《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0次締約方大會暨《京都議定書》第10次締約方大會發(fā)布“利馬氣候行動倡議”,要求各個國家或地區(qū)明年初遞交各自應對全球變暖的計劃,并以此作為明年巴黎氣候大會達成新協(xié)議的基礎。這份決議并未解決最棘手的問題,發(fā)展中國家的一些訴求也沒有得到體現,但最終還是包括了各國普遍關心的國家自主決定貢獻目標、德班增強行動平臺等相關內容。利馬大會上氣候資金問題獲得了一定進展,在出現新的捐資承諾后,綠色氣候基金獲得的捐資承諾已超過100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