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通知全文:
浙發(fā)改基綜〔2015〕793號
關于增補和取消部分省重點建設項目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qū))人民政府、省級有關部門(單位):關于增補和取消部分省重點建設項目的通知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全省擴大有效投資推進座談會和《關于奮力推進重大項目百日攻堅確保完成今年擴大有效投資目標任務的通知》(浙政辦發(fā)明電〔2015〕91號)、《關于奮戰(zhàn)100天力爭超額完成全省重點建設任務的通知》(浙重建〔2015〕8號)要求,以更大的力度推進項目的開工與建設,根據(jù)各地的要求,并經(jīng)省政府同意,增補杭州至臨安城際鐵路工程等20個急需開工建設的項目為省重點建設項目,并取消因市場變化、投資計劃調(diào)整等原因而無法實施的寧海愛晚中心建設項目等22個項目省重點建設項目資格。
列入本次增補的20個省重點建設項目,總投資374億元,年度投資47億元。各地、各部門和有關單位要按照《浙江省重點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70號)的要求,積極做好項目開工建設的各項要素保障、服務協(xié)調(diào)等工作,確保項目在年內(nèi)開工建設。同時,各項目單位要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工程建設安全和質(zhì)量。
對于取消省重點建設項目資格22個項目,其所獲得的與省重點建設項目有關的優(yōu)惠支持政策,包括用地等,由項目所在地的政府及有關部門予以收回,并作出相應的處理。
附件:
增補和取消部分省重點建設項目名單
浙江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浙江省重點建設領導小組
2015年11月30日
2015年11月30日
附件
增補和取消部分省重點建設項目名單
一、增補的20個省重點建設項目
1.杭州至臨安城際鐵路工程
2.杭州至富陽城際鐵路工程
3.象山縣臺灣漁民生活保障中心建設項目
4.樂清太陽谷養(yǎng)老示范基地項目
5.樂清市火車站至七里港區(qū)公路一期工程
6.文成縣飛云江治理二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