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股票恢復上市事宜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核準的公告
協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5年8月3日收到深交所《關于同意協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復上市的決定》(深證上【2015】380號),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的相關規(guī)定,經審查并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的審議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決定核準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12日起恢復上市。
本公司將按照相關規(guī)定,做好股票恢復上市的有關工作,并在披露股票恢復上市公告的五個交易日后股票恢復上市交易。
特此公告
協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