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西在演講中,立足于“光伏發(fā)電系統的發(fā)電單價已經與家用電力的市場單價(約20日元~/kWh)相當”的認識,分析了實現國家提出的新的發(fā)電單價目標——第2階段的電網平價“14日元/kWh”、第3階段的電網平價為“7日元/kWh”所要求的研究開發(fā)方向性。電網平價是指低于電力市場價格的發(fā)電單價?,F在的光伏發(fā)電單價正在逐漸向家用電力的電網平價靠攏,低于商用電力(14日元/kWh)、工業(yè)用電力(7日元/kWh)成了新的目標。
分析指出,以IRR(內部收益率)等于0%為前提,將運營維護費從目前的每kW每年8000日元降到6000日元,把初期投資控制在10余萬日元/kW,就可以實現14日元/kWh的發(fā)電單價(圖中1)。倘若可將運轉年限從20年延長到30年,即使初始投資限額超過20萬日元/kW,發(fā)電單價也能實現14日元/kWh(圖中2)。而要實現7日元/kWh的發(fā)電單價,則需要大幅壓縮運營維護費、系統并網費用和土地平整費用(圖中3)。
分析結果顯示,運營維護費的降低將會使初期投資限額(圖中4)得以大幅改善,即使接近現行的初期投資(30萬日元/kW),如果運營維護費降低到每年4000日元/kW,且運營期限達到30年,則依然可以實現14日元/kWh的發(fā)電單價(圖中5)。另外還顯示,太陽能電池板的劣化率一旦每年超過1%,就會對初期投資限額(圖中6)造成很大影響,維護不善也會對初期投資限額造成許多影響等(圖中7)。
根據上述分析,小西提出了太陽能電池板的四個研究開發(fā)方向:(1)進一步提高轉換效率,降低設置工程成本;(2)提高長期穩(wěn)定性;(3)低成本化;(4)易于施工的結構和形狀。
分析結果顯示,運營維護費的降低將會使初期投資限額(圖中4)得以大幅改善,即使接近現行的初期投資(30萬日元/kW),如果運營維護費降低到每年4000日元/kW,且運營期限達到30年,則依然可以實現14日元/kWh的發(fā)電單價(圖中5)。另外還顯示,太陽能電池板的劣化率一旦每年超過1%,就會對初期投資限額(圖中6)造成很大影響,維護不善也會對初期投資限額造成許多影響等(圖中7)。
根據上述分析,小西提出了太陽能電池板的四個研究開發(fā)方向:(1)進一步提高轉換效率,降低設置工程成本;(2)提高長期穩(wěn)定性;(3)低成本化;(4)易于施工的結構和形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