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張家口市發(fā)改委、扶貧辦發(fā)布《關于張家口市開展2017年集中式光伏扶貧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正式啟動該市2017年集中式光伏扶貧項目申報工作。通知指出,已建成、在建且有指標缺口和送出條件的光伏電站項目,企業(yè)申請轉為光伏扶貧電站的,必須優(yōu)先安排。此外,17年所有新建項目必須達到2017年“領跑者”技術標準。
原文如下:
原標題:以“領跑者”標準規(guī)范光伏扶貧,張家口市啟動2017集中式光伏扶貧項目申報工作
日期:2017-08-18 | [復制鏈接] | |
責任編輯:xiaoguang | 打印收藏評論(0)[訂閱到郵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