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更加安全,即為電力市場提供一種保障機制
德國政府由于對于可在生能源補貼吃緊等原因,希望建立一種儲備容量,這種容量不同于電力市場中的容量市場,僅包括那些不參與電力市場且不會影響市場競爭和價格形成的電廠。這些儲備電廠只有在電力交易充分進行,而電力供應仍有不足的情況下才會被啟用。在全國輸電網擴建完成之前,德國南部啟用儲備容量來解決電網堵塞的問題。
除了以上三個組成要素,還有一個問題不能忽視,就是批發(fā)市場中靈活價格機制形成。監(jiān)管框架允許峰值價格的出現(xiàn),同時建立一個全國性的數據平臺,保障按電力供需實際情況所形成的價格,通過此平臺將信息傳遞給電力交易所有參與者。
毫無疑問,對于德國而言,電力市場從1.0到2.0的升級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但是它對未來電力市場的思考和設計值得改革剛剛開啟的中國電力市場進行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