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9歲的宋承耀原本靠外出務工為生,家屬在家做些農活,日子雖不富裕,也過得幸福和睦。2013年宋承耀在打工時不幸摔傷,不但致殘,還花光了積蓄,全家5口僅靠大女兒每月1000多元的薪水勉強度日。小女兒同年也考上大學,差點因為湊不夠學費而失學。2014年10月,宋承耀家作為全縣分布式光伏項目的第二批扶貧戶,安裝了光伏發(fā)電站,按照每度電1元錢的補貼政策,意味著喪失勞動力的宋承耀已經獲得3200元錢的收入。
2014年3月初,金寨縣受集中式光伏電站啟發(fā),在全國率先建設1008座分布式光伏扶貧電站,“光伏電站每戶裝機容量都是3千瓦,使用壽命25年,可為貧困家庭增收數萬元。”縣扶貧和移民開發(fā)局副主任時培甫告訴我們:“每座電站成本是24000塊,由政府出資8000塊、光伏企業(yè)贊助8000塊、貧困戶自籌8000塊。”很快第一批1008座光伏電站屹立在金寨縣貧困戶的房頂上,并全部并網發(fā)電。
隨著金寨第一批1008戶光伏扶貧取得成效,2014年10月,國家能源局、國務院扶貧辦聯合印發(fā)《關于實施光伏扶貧工程工作方案》,首次將新能源產業(yè)作為扶貧項目在全國推廣,光伏扶貧也被列為國家扶貧項目。與此同時金寨縣也迅速開展了第二批1000戶光伏扶貧電站的建設工作。
槐樹灣鄉(xiāng)黨委委員閻振華介紹:“若按照首批項目的出資模式,像宋承耀這樣的赤貧戶,是不可能拿得出8000元的,因此縣里在實施第二批項目時,先由貧困戶統一從村級貧困互助發(fā)展資金中借款,然后分6年從其發(fā)電收入中扣除,借款利息則由縣財政統一貼息解決。”如此一來,貧困戶一分錢不掏,就能得到一座不斷生財的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