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國海事管理局(MARAD)將海上風電船指定為國家利益船舶,使其有資格通過Title XI聯(lián)邦船舶融資計劃(Title XI)獲得財政支持。
聯(lián)邦船舶融資計劃(通常被稱為《第11條法案》<Title XI>)以1936年建立該計劃的“商船法”部分為基礎,由美國政府提供充分的信任和信用擔保,以促進美國商船和造船廠的發(fā)展和現代化。
通過長期債務償還擔保,該計劃鼓勵美國船東從美國造船廠建造新船。根據MARAD的說法,由于有美國政府擔保的債務,該計劃允許的還款期限通常比商業(yè)貸款市場提供的還款期限要更長,利率也更低。迄今為止,Title XI已經提供了93億美元的貸款擔保。
美國海事管理局表示,將海上風電船指定為國家利益船舶將進一步促進海上風電的發(fā)展,并將優(yōu)先審批此類項目,通過聯(lián)邦船舶融資計劃提供資金。
Title XI擬通過升級美國造船廠的設施、新建和改造船舶、協(xié)助美國船東經濟高效地購買新的國產船舶的方式,幫助美國造船業(yè)。
截至2022年3月,Title XI可獲得的補貼大約為3550萬美元。根據MARAD此前擔保項目的平均風險,這筆補貼可以支持大約4.75億美元的新貸款擔保。
美國運輸部副部長(Polly Trottenberg表示:“從港口現代化到投資美國造船業(yè),再到下一代海員的培訓,可以推動風電項目的開發(fā)。美國交通部正在幫助建立一個強大的國內供應鏈和海上風電產業(yè),以幫助降低美國家庭的用電成本并建立清潔能源的未來。”
Title XI于2019年進行了修訂,增加了指定國家利益船舶的權力。這種指定能夠鼓勵造船廠和船東,DOT/MARAD將優(yōu)先考慮并加快申請海上風電相關船舶的貸款擔保。
美國海事管理局局長Ann Phillips表示:“值得高興的是,美國船廠已經獲得了建造海上風電船的合同。通過推動海上風電行業(yè)的發(fā)展,美國將進一步支持重要的海上風電設施,在持續(xù)增加就業(yè)機會的同時,加強美國的工業(yè)基礎,包括造船廠和造船業(yè)。”
此前,白宮與來自東海岸的11位州長舉行會議,宣布了新的聯(lián)邦-州海上風電實施伙伴關系,這將加速海上風電產業(yè)的發(fā)展。白宮表示,這些措施將最大程度的帶來私人投資,以擴大美國制造的風電供應鏈。
該伙伴關系預計將推動美國海上風電行業(yè)的快速發(fā)展,并為該國提供更多綠色電力,有助于加快實現拜登政府提出的目標,即到2030年實現30吉瓦的海上風電裝機容量,到2035年實現100%的清潔電力。
原標題:打上“國家標簽”!海上風電船地位再度爬升